各位获奖作者:
龙鼎农业之歌《种子颂》歌词征文活动评审工作已经落下帷幕。目前获奖作品的证书和奖金发放工作正在进行,现将领奖事宜公布如下:
1、由于本次征文活动涉及作者著作权转让及奖金事宜,获奖作者需与龙鼎农业签订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在合同中请提供和合同乙方姓名一致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并开具与所发奖金等额的发票(可咨询当地邮政或国税代开,发票抬头为:龙鼎(内蒙古)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开票费用项目:劳务费)。
2、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已经发送至各位获奖作者的邮箱,请下载核对填写之后连同发票一齐快递至:
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音德尔镇五家户巨宝村
龙鼎农业财务部 米晓娟
电话:13848396002
3、 作品评选组委会会在收到快递的第一时间将通过特快专递和银行汇款将证书和奖金寄汇给获奖作者。
4、作品评选组委会未收到作者寄送快递的信息的(1个月之内),将视为作者自动弃领。
5、本次奖金领取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龙鼎农业所有。
特此公告
龙鼎(内蒙古)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
http://www.doc88.com/p-4837022653295.html
电话:400-061-0303 蒙ICP备 160026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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